1.
【事情】
事物的真相;实情; 事理人情; 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和所遇到的一切社会现象; 犹工作,职业。
2.
【使得】
行,可以。亦常用为表示同意他人意见或应答他人之词; 可以使用; 致使。
3.
【法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统治或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我国,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或一般法律,如婚姻法、律师法。
4.
【畏威怀德】
怀:思念。畏惧声威,感念德惠。
5.
【违法】
违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