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容置辩】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
1. 【不容置辩】 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
2. 【事件】 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政治~丨突发~。
3. 【充分】 足够(多用于抽象事物):你的理由不~|准备工作做得很~;尽量:~利用有利条件|必须~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4. 【历史】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指某种事物的发展过程和个人的经历:地球的~|人类的~;过去的事实:这件事早已成为~;过去事实的记载;指历史学。
5. 【支持】 撑住;勉强维持在压力面前,他有点支持不住了|他知道城中粮食不多,最多支持一个月; 支援;赞助互相支持|支持世界人民争取和平的斗争; 照料;应付家中自有兄弟支持,不必挂怀|叫道人支持这些轿夫马夫,上下人等。
6. 【真相】 佛教语。犹言本相﹐实相◇指事物的本来面目或真实情况; 谓实任宰相; 犹宝相。即神﹑佛的画像或塑像。
7. 【证据】 判定事实的依据,用来证明的材料证据不足; 诉讼法上指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应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与案件有关,须经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证属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