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物不平则鸣】 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
1. 【决定】 对如何行动做出主张领导上~派他去学习ㄧ这件事情究竟应该怎么办,最好是由大家来~; 决定的事项这个问题尚未做出~ㄧ组长们回去要向本组传达这项~; 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起主导作用存在~意识ㄧ这件事~了他未来的生活道路; 客观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性ㄧ~因素。
2. 【成绩】 成功的业绩;成效; 今亦指工作或学习所取得的成就﹐收获。
3. 【校长】 古代士卒一队之长; 汉代守卫皇帝陵园的官名。
4. 【物不平则鸣】 鸣:发出声音,指有所抒发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
5. 【申诉】 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诉说; 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6. 【老师】 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7. 【误判】 错误地判断或判决:对形势~丨~一个压线球被~为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