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
在法律诉讼中,律师有时会使用以毒攻毒的策略,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意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0 13:27:15

1. 语法结构分析

句子:“在法律诉讼中,律师有时会使用以毒攻毒的策略,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 主语:律师
  • 谓语:使用
  • 宾语:策略
  • 状语:在法律诉讼中,有时
  • 定语:以毒攻毒的
  • 补语: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时态:一般现在时,表示普遍真理或*惯性动作。 语态:主动语态。 句型:陈述句。

2. 词汇学*

  • 法律诉讼:legal proceedings
  • 律师:lawyer
  • 有时:sometimes
  • 使用:use
  • 以毒攻毒:using the opponent's own tactics against them
  • 策略:strategy
  • 证据:evidence
  • 反驳:refute

同义词

  • 法律诉讼:litigation
  • 律师:attorney
  • 有时:occasionally
  • 使用:employ
  • 策略:tactic
  • 证据:proof
  • 反驳:contradict

3. 语境理解

句子描述了在法律诉讼中,律师可能会采用一种策略,即利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这种策略在法律界是常见的,尤其是在对抗性较强的案件中。

4. 语用学研究

在实际交流中,这种描述可能用于解释法律策略的复杂性,或者用于教育法律学生如何应对诉讼中的挑战。语气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听众对策略的看法,例如,如果语气带有批评性,可能会被视为不道德或不公正。

5. 书写与表达

不同句式

  • 律师在法律诉讼中有时会采用以毒攻毒的策略,利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 在诉讼中,律师有时会运用以毒攻毒的策略,通过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 文化与

成语:以毒攻毒(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历史背景:这种策略在**古代兵法中也有所体现,如《孙子兵法》中提到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7. 英/日/德文翻译

英文翻译:In legal proceedings, lawyers sometimes use the strategy of "using the poison against itself," employing the opponent's evidence to refute them.

日文翻译:法律訴訟では、弁護士は時々「毒をもって毒を制す」という戦略を使い、相手の証拠を使って相手を反論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德文翻译:In Gerichtsverfahren nutzen Anwälte manchmal die Strategie "den Gift mit Gift zu vertreiben", indem sie die Beweise des Gegners verwenden, um diesen zu widerlegen.

重点单词

  • legal proceedings:法律程序
  • lawyer:律师
  • strategy:策略
  • evidence:证据
  • refute:反驳

翻译解读

  • 英文:强调了律师在法律诉讼中使用的一种具体策略,即利用对方的证据来反驳对方。
  • 日文:使用了日语中的成语“毒をもって毒を制す”,表达了同样的策略概念。
  • 德文:使用了德语中的成语“den Gift mit Gift zu vertreiben”,传达了相同的策略意图。

上下文和语境分析

  • 在法律领域,这种策略被视为一种智慧和技巧的体现,但也可能引发道德和伦理的讨论。
  • 在不同的文化中,这种策略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价和理解。
相关成语

1. 【以毒攻毒】攻:治。中医用语,指用含有毒性的药物治疗毒疮等恶性病。比喻利用不良事物本身的矛盾来反对不良事物,或利用恶人来对付恶人。

相关词

1. 【以毒攻毒】 攻:治。中医用语,指用含有毒性的药物治疗毒疮等恶性病。比喻利用不良事物本身的矛盾来反对不良事物,或利用恶人来对付恶人。

2.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为某种目的服务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茫共同使用。

3. 【反驳】 说出自己的理由,来否定别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论或意见。

4. 【对方】 跟行为的主体处于相对地位的一方:老王结婚了,~是幼儿园的保育员|打球要善于抓住~的弱点来进攻。

5. 【律师】 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6. 【法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统治或阶级专政的工具;在我国,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或一般法律,如婚姻法、律师法。

7. 【策略】 根据形势发展而制定的行动方针和斗争方式:斗争~;讲究斗争艺术;注意方式方法:谈话要~一点|这样做不够~。

8. 【证据】 判定事实的依据,用来证明的材料证据不足; 诉讼法上指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应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与案件有关,须经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证属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9. 【诉讼】 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俗称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