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
在法庭上,律师有时会大辩不言,因为他们知道证据比言辞更有说服力。
意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5 20:39:34
语法结构分析
句子:“在法庭上,律师有时会大辩不言,因为他们知道证据比言辞更有说服力。”
- 主语:律师
- 谓语:会大辩不言
- 宾语:无直接宾语,但隐含的宾语是“法庭上的辩论”
- 状语:在法庭上,有时,因为他们知道证据比言辞更有说服力
- 时态:一般现在时
- 语态:主动语态
- 句型:陈述句
词汇学*
- 在法庭上:表示地点,强调**发生的特定环境。
- 律师:专业人士,负责法律事务。
- 有时:表示频率,暗示这种情况不是经常发生。
- 大辩不言:一种修辞手法,意指律师虽然不说话,但通过其他方式(如证据)表达观点。
- 因为他们知道:表示原因,解释为什么律师会这样做。
- 证据:法律程序中的重要元素,用于支持或反驳某个观点。
- 言辞:口头表达,通常指辩论中的语言。
- 更有说服力:比较级,表示证据比言辞更能影响判决。
语境理解
- 句子描述了法庭环境中律师的一种策略,即通过展示证据而非仅仅依赖口头辩论来增强其论点的说服力。
- 这种做法反映了法律实践中对证据的重视,以及在特定文化和社会*俗中,证据被认为比单纯的言辞更有权威性。
语用学分析
- 句子在实际交流中可能用于解释或评价律师的策略,或者用于讨论法庭辩论的有效性。
- 隐含意义是,在法律领域,实际的证据比口才更重要,这种观点可能会影响人们对律师能力的评价。
书写与表达
- 可以改写为:“律师在法庭上有时选择沉默,因为他们深知证据的力量胜过雄辩。”
- 或者:“在法庭辩论中,律师有时会放弃口头争辩,因为他们明白证据的重量超越了言辞。”
文化与*俗
- 句子反映了法律文化中对证据的重视,这在许多法律体系中都是核心原则。
- 相关的成语或典故可能包括“事实胜于雄辩”等,强调实际证据的重要性。
英/日/德文翻译
- 英文:In court, lawyers sometimes choose to argue without words because they know that evidence is more persuasive than rhetoric.
- 日文:法廷では、弁護士は時々言葉を使わずに議論することを選ぶ、なぜなら彼らは証拠が言葉よりも説得力があることを知っているからだ。
- 德文:Im Gerichtssaal wählen Anwälte manchmal den Weg, ohne Worte zu argumentieren, weil sie wissen, dass Beweise überzeugender sind als Wortgefechte.
翻译解读
- 英文翻译保持了原句的结构和意义,强调了证据在法庭辩论中的重要性。
- 日文翻译使用了“言葉を使わずに議論する”来表达“大辩不言”,保留了原句的隐含意义。
- 德文翻译中的“ohne Worte zu argumentieren”同样传达了律师选择不通过言辞来辩论的意思。
上下文和语境分析
- 句子通常出现在讨论法律策略、法庭辩论或律师职业行为的上下文中。
- 语境可能涉及法律教育、法律实践讨论或对特定案件的分析。
相关成语
1. 【大辩不言】大辩:善于辩论。有口才、善于辩论的人,并不多说话以显示自己。
相关词
1. 【他们】 代词。称自己和对方以外的若干人。
2. 【因为】 连词。表示原因或理由。
3. 【大辩不言】 大辩:善于辩论。有口才、善于辩论的人,并不多说话以显示自己。
4. 【律师】 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依法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出庭辩护,以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5. 【法庭】 法院所设立的审理诉讼案件的机构;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地方。
6. 【知道】 谓通晓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 认识道路; 晓得,谓对事物有所了解﹑认识; 公文用语。犹知悉。多见于诏令; 犹厉害。
7. 【言辞】 说话或写文章时所用的词句; 言论。
8. 【证据】 判定事实的依据,用来证明的材料证据不足; 诉讼法上指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应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与案件有关,须经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证属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